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历史建筑遗产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8-30 17:43:48

历史建筑遗产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

世界文化遗产的利用与保护 ——关于丽江古城 早就对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有所耳闻,而对丽江的兴趣却是从一部或者有些人会认为不知所谓的电视剧《一米阳光》里获得的。一米阳光源自丽江的一个传说,那对深情的纳西恋人的故事常常萦绕心间,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丽江就是为了分享“在万丈爱情阳光中,你曾经拥有这一米就够了”的感动。还有久久不能忘怀的是纳西女孩美妙的歌声,实在是丽江美丽风景的升华,浪漫传说的点缀。 丽江的自然风光固然美好,而现在我却想要回到最先听闻的丽江古城,正如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评价——“古城丽江把经济和战略重地与崎岖的地势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真实、完美地保存和再现了古朴的风貌。古城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汇了各个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丽江还拥有古老的供水系统,这一系统纵横交错、精巧独特,至今仍在有效地发挥着作用”。她有别于其他古建筑群,单纯展现自己美的一面,或者实用的一面,它是艺术与经济的统一体,自然美与人工美的完美结合。她兼有水乡之容,山城之貌,历史悠久,古朴自然。她的建筑融入了汉族,白族,藏族,彝族的元素,特别展现了纳西族的独特风采。不似其他地方古建筑的拘泥于形式,丽江古城的建筑们依山傍水,错落有致。据说因为丽江世袭统治者姓木,如果筑建城墙就如木字加框而成“困”,所以她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里面唯一没有城墙的一座。这也造就了丽江古城独特的开放形式,让她与周围的山水融为一体。还有她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的古街;玉河水系上每平方公里93座的古桥们;“略备于元,盛于眀”的木府;构建独特,飞檐恰似五凤展翅的福国寺五凤楼;道路南北贯通,东西横亘的白沙居民建筑群;一条青龙河从中穿过,兼有丽江境内最大石拱桥的束河民居建筑群。他们一一展示了古城风貌,被选为世界文化遗产也的确是实至名归。这样美好的古城自然不能孤芳自赏,独居僻静,如何合理的利用她保护她又是一个难题。想要为人所知,和其他的风景名胜一样很好的一个途径是通过发展旅游业,这样还能提高古城当地的经济,也能为古城的维护与修复提供经济后盾。而旅游必将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产生,环境的污染,建筑的破坏,那么就必须在此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发展旅游业,但是要控制游客数量。还可以开展建筑专家、历史文化研究学者等的专团旅游,让专家们在参观的过程中及时提出维护古城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对于提高古城的文化层次也会有一定的作用。另外还要合理的利用旅游业的发展加强商业化的经营模式。开设一些与古城有一定关联的商铺一方面可以吸引游客,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古城所在地的经济做贡献。当然商铺主人们也必须规范经营,不应该把古城改变成城市的缩影,商家们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对古城的形象造成一定的损害。而现在丽江古城内过多过杂的商铺已经给古城的维护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当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舆论的压力会让当地政府有所作为。另外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来规范游人的行为也是十分必要的,不应该让古城遭受人为的破坏。社会在发展,可是丽江古城作为难得的古建筑群,应尽量保持其原有风貌,不应该在其间修建与建筑群整体不和谐的现代建筑。对于已经存在的可能对现代生活造成不便的古代建筑也不应随意拆除,保持古城的完整性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和纳西文化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虽然是因为电视剧让我对丽江产生了兴趣,可是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因为在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必将给古城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绝对不利于古城的保护,神农架和九寨沟在拍摄影视作品的过程中都造成了不小的损害,这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可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其他的自然人文风光地的工作人员就要引以为戒,是不是应该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允许相关影视作品的拍摄也该着重思量。所以我想想要保持古城完整性,限制一些商业的拍摄是必要的。对于周围的景色,也应予以保护,让其与古城风貌和谐存在。古城对于很多民族文化和古代建筑的研究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在组织专家团的基础上还可以派遣相关专家前往研究,不仅对文化的传承有好处,还可以对古建筑的保护做出规划。纳西老人们还在古城里诉说着古老的故事,古城的建筑屹立于山水之间,一派融于自然的人文景观是否能够长期存在下去,我们的后代们是否还有机会见到这些让我们叹为观止的古人创造,这都有赖于今人的作为。“可持续发展”,政治色彩浓厚的一个词,而对于丽江古城,这是多么的必要。

去搜索下这个网站轻松无忧论文网能否帮助到你吧~

文物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是历史和文明的承载物。 具有2500年历史的太原,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文物史迹,古晋阳城、纯阳宫、文庙、督军府、宁化府、拱极门遗址等,每每说起这些遗产,太原人都津津乐道。 但是,我市的文物现状不容乐观,古关帝庙、城隍庙等很多文物年久失修、面貌破旧;有的被工厂、学校、民居占用,保护工作不落实,重点保护不突出;基本建设对地上和地下文物破坏严重;有的开山造田等对文物也有一定的危害;有部分古建筑与周围建筑环境不协调,对传统文化构成了损害,影响到城市的地方特色;文物保护与开发没有很好结合,有的文物被拆除,有的文物保护点孤立地存在,失去了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 失去这些历史遗存,2500年历史的古城也就难符其实了。消失的,无法挽回,树立和加强文物保护意识,做到建设和保护和谐发展,为历史、为后代保留一份宝贵的遗产,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所在。

文物古迹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第一类:历史文物建筑,包括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物、具有各种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上具有意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具有重大意义的近现代建筑物和构筑物。第二类:古文化遗址、遗迹(包括比较集中的文物古迹地段)以及尚未完全探明的地下历史遗存。第三类: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及特色植物的保护,是以环境保护为根本,保护这些古迹点周围的环境不受破坏,也就根本上保护了这一古迹的历史氛围和文化气息。两种保护方法:1)冻结保存;2)重建。

历史建筑遗产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的

去搜索下这个网站轻松无忧论文网能否帮助到你吧~

【世纪末的中国建筑史研究 】论文摘要: 自70 年代末国门打开以来,战后西方已流行2O一3O年乃至晚近的10、2O年的各种哲学方法论和思潮流派蜂拥而人。其中以二元分立的方法论模式首当其中,如结构主义的“表层结构一深层结构”模式,符号学的“能指——所指”模式,现象学的“科学客观的物理世界一纯粹意识的生活世界”模式,及其衍生的各种建筑历史与理论学说。还有格式塔心理学、环境心理学、新史学、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甚至自然科学方法等等,不一而足,使入耳目一新,视野大开。 关键词: 中国建筑史 现状 对我们这些青年学者群来说,整个80年代可以说是一个方法论的年代,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亦不例外。自70年代末国门打开以来,战后西方已流行2O一3O年乃至晚近的10、2O年的各种哲学方法论和思潮流派蜂拥而人。其中以二元分立的方法论模式首当其中,如结构主义的“表层结构一深层结构”模式,符号学的“能指——所指”模式,现象学的“科学客观的物理世界一纯粹意识的生活世界”模式,及其衍生的各种建筑历史与理论学说。还有格式塔心理学、环境心理学、新史学、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甚至自然科学方法等等,不一而足,使入耳目一新,视野大开。在这些方法论的影响下,青年学术导向着眼于对建筑历史的宏观概括,抽象思辨,及大胆的诠释和推论,希冀启迪现实,预见未来,而不甘于传统的考据与实证式的“做学问”。一批才华横溢,西学中用,推古论今的佳作就此涌现出来。 但是在正统的历史科学看来,正如任何历史理论研究一样,建筑史研究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其目的都应是解决某种问题,引发某种思考,或提供某种借鉴。而如果没有较深厚的实证基础和学术素养,各种有关建筑的“历史哲学”、“理论框架”、“模式”等终不过是昙花一现,多雷电而少雨露。因为推论仓促,于史无补;思辩高寒,于世无缘。这些看法对青年学子未免苛刻了些,也未必就能言中,但却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建筑哲理的“论”偏多,尽管其中层次高下悬殊,而对建筑史的探究则少人问津,至于对建筑现实的评论更是少的可怜。这里先撇开“论”,从“史”的一方面来说,应该承认,哲学方法论层次上对逻辑实证的批判与具体问题研究上对实证方法的否定从来不是一回事,建筑历史研究上的“先锋派”是很难担当的。确实,10余年来以这些“新方法论”、“新角度”来研究中国建筑史的高水平成果并不多。这是否说明,方法论本身虽自有其生命力,但建筑史研究上片面对待方法论的时代却应该结束了。然而中国建筑史研究的真正危机还不在于此。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为例即可说明。首先,这方面研究的任何实质性进展,都倚重于扎实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功底,有时甚至还会借助于音韵、训诂等旧国学考证方法。但实际情况则往往是“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尤其对于不少青年学者来说,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在这方面显得薄弱。其次,“全国一盘棋”的协作奉献式研究局面已难维持。而造就信息共享的当代研究条件却为期尚远。再加上社会乃至有关机构对建筑史研究的实用主义态度,以及经费来源的枯竭等。使这门学问愈来愈显冷僻、萎缩,且后继乏人。 尽管如此,近些年来中国建筑史研究方面依然成绩裴然,令人振奋。如傅熹年先生对元、明清皇家建筑型制、构图与象征的研究。杨鸿勋先生对古代著名建筑的复原研究,潘谷西先生、郭湖生先生及其学术梯队分别进行的建筑文化和中外建筑关系系列研究,汪宁生先生对古代明堂的文化人类学分析,龙庆忠先生及其学术梯队的古建筑防灾系列研究,陆元鼎先生、黄汉民先生、路秉杰先生等各自对华南一些典型传统民居的调查研究、曹汛先生对古建命题的缜密考证,张良皋先生对华夏建筑亚文化圈的推论,萧默先生的敦煌建筑研究,王其亨先生等对风水内涵的发掘诠释,以及各地民居和古建筑的研究拓展等,当然还应特别提到汪坦先生主持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陈志华先生等所进行的乡土建筑调查研究等。凡此种种,举不一一,都对中国建筑史的领域拓展和深化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即将付梓的五卷集《中国建筑史》和《中国建筑艺术史》将全面反映近年来的中国古代建筑研究水平和成果。 前景 建筑史研究的对象是历史上建筑所包含的思想和技巧(或曰意匠),其时空发展序列,其历史价值以及对后世、对现实以至对未来的影响。太史公的“究天入之际、通古今之变”至今也依然是治建筑史的要旨。当然还可以加上“辨中外之异同”等。跨世纪的中国建筑史研究仍存在两大方面。一是史的方面,以中国古代建筑史为例,近 l0余年来随着新的考古资料的不断增加,如大汉口原始社会建筑群遗址和广汉上古三星堆遗址的性质,郑州邙山早期城市遗址对版筑技术的上移。歧山周原遗址对造砖技术的推前,始皇陵遗址对陵寝制度的佐证,唐九成宫建筑布局和型制的发现,以及各地民居的深入研究等,都为补充和部分改写中国古代建筑史提供了新的资料基础。应该指出的是,未来的中国建筑史或应更多地渗入和吸收考古学、文化人类学、文化史、艺术史、科技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方法和研究经验。另一个方面的研究涉及建筑历史与现实的关系。面向社会,接触实践,是使建筑历史研究走出困境的契机。如乡土建筑的研究,不仅是对民居资料的调查,也不仅是对人文景观的记录,而且应该是在乡村迅速的城市化中,对一些曾与自然生态相适应的中国传统聚居方式进行保护性改造的对策研究。这一任务可能部分地要由中国建筑史研究来担当。当然这些工作需要社会学、文化人类学、乡村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准备。再如文物建筑的保护及其技术研究,国外许多建筑院系都设有建筑保护专业 (preservation),笔者曾在科伦坡参加“国际纪念遗址理事会”(ICOMOS)第十届大会,亲眼看到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对其历史建筑具有很强的保护意识,保护措施中技术含量很高,研究相当深入。这些研究主要由考古学家和建筑史专家来完成。而且不仅是保护文物建筑本身,随着城乡改造的大规模开展,历史地段人文景观的保护性改造与开发利用课题亦会愈来愈多,是改造项目一揽子研究计划的组成部分。因而想到我国的一流建筑院系亦应设置历史建筑保护专业,以便深入进行这方面研究,和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提供基地。这一领域应引入电脑辅助研究,建立历史建筑数据、图像库等,以配合维修、复原及保护性设计。 此外,还有对建筑文化和现实建筑创作关系的讨论,这也是未来中国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的一大领域。一些建筑文化理论常用“三段式”,先释何为“文化”,再论何为“建筑文化”。最后再谈及一点建筑。其实建筑自古就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史留下烙印最集中、最深刻的东西。建筑文化的讨论应从建筑本身谈开去,然后向其他相关文化领域延展与交织,并且形成关于社会、文化,与空间、建筑间相互关系的评论及批评氛围。应该指出,建筑历史和建筑文化研究与现实创作脱节的最明显表征之一,就是近几年来北京高层建筑上泛滥的“小亭子”。建筑学界由于对大半个世纪的传统与创新之争没有一个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总结与升华,缺乏城市空间及其历史理论的多元批评和价值判断;城市设计控制作用的滞后,对使传统建筑语言转译为现代建筑语言的迷茫,从而导致修辞手法上的平庸与退化;以及决策方面在城市景观历史意识与现代观念上的误解和误导,从而提出对古今生硬“嫁接”的强制性要求等。都使现在的“高层十小亭子”形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犹如旧“民族形式”概念的回光返照,但又远不及中国现代建筑史上几次复古思潮及其作品来的明亮。这显然也涉及今后一个重要的历史理论研究课题——城市景观脉络的“可持续发展”而不仅是一个“古都风貌”如何保留的问题。中国建筑史研究如能从一个角度对此有所贡献将是颇有现实意义的。 跨世纪的中国建筑史研究需要顾后而瞻前,领会整体而又深谙一隅,在总结古今建筑意匠的同时,并对形成新的城乡景观脉络关系进行探索。笔者认为,这是未来中国建筑史研究的两个主要方向论文天下

世界遗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这种保护主要是通过一个国家的本国法来予以实施的。这一观念不但为国际公约所确认,⑧ 而且也已经在我国各地纷纷出现的世界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得到了实践。⑨ 这些立法对保护世界遗产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⑩ 在本部分,笔者将集中讨论在目前的世界遗产保护法律中常常被忽视的环节——世界遗产中所蕴涵的无形财产的保护问题。 在列举分析世界遗产地的种种无形财产以前,需要先对“世界遗产”这个概念做出澄清。本文认为,对“世界遗产”这个概念,人们至少是在两个层次、三种类别的基础上来理解的。第一个层次,是指某地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所使用的“世界遗产”这样一个称号;第二个层次,是指世界遗产地本身。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划分,世界遗产又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加上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的“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故曰“三种类别”。为了防止概念的混淆,本文中将“世界遗产称号”与“世界遗产”相区分,前者专指“称号”,后者则专指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迹及自然区域。本文认为,根据上述实证法意义上的归纳,世界遗产地与其它地方相比,有下列一些特殊的无形财产:“世界遗产称号”、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等,它们都属于上述“在自然形态上就不可能有形的”,新出现的客体。下面分别予以论证和分析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 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作出标志说明。标志说明的设立不得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损害。 世界文化遗产标志说明应当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的名称、核心区、缓冲区和保护机构等内容,并包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世界遗产标志图案。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建立保护记录档案,并由其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应当建立全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记录档案库,并利用高新技术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确定保护机构。保护机构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世界文化遗产存在安全隐患的,保护机构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世界文化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并制定完善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将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管理要求,并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属性相协调。 服务项目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服务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并维护当地居民的权益。 第十六条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发掘并展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保护并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中积累的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当区别情况决定处理办法并负责实施。国家文物局应当督导并检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要求,并向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监测巡视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巡视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的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予以公布。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损害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你的论文内容来摘要。把你的毕业论文发过来,我给你编摘要。

历史建筑遗产保护论文题目怎么写

对传统持否定性的整体观。其原因就是他认为中国传统的政治、军事、文化、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可分 鲁迅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史与传统概括为吃人的筵宴,这种吃人是建筑在封建的等级制度上的。鲁迅指出

保护文物,不容小觑  我国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水平大大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的投资也趋向于城市建设和发展领域,这给我国的城市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投资非常有限,城市发展资金主要靠各城市独立解决,所以不少城市都把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中,规划是龙头,规划必须先行。在城市发展中道理也是一样的。因此,城市发展的规划方略研究,十分重要。城市规划走向发展性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本身就可以创造价值,城市规划本身就是城市经营。一个好的建设规划、小区规划就可以创造上亿的价值,上海文化佳苑就是一例。一个好的城市总体规划创造的价值更是不可估量,周庄、平遥的规划最有说服力。   概括起来,城市发展的规划方略,主要有如下方面: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长远考虑城市发展;优化城市环境,以环境美提升城市资产价值;基础设施区域共用,节约投资并增加效益;规划先行,搞好城市发展性规划。这些问题是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也是城市发展急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各城市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面对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和难题,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健康顺利发展?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同济联合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所所长、中国城市研究专家李秉毅,请其主要就“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长远考虑城市发展”的城市规划方略发表看法。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何在? 李秉毅介绍说,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有4个方面:历史研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科学价值、发展旅游——经济价值及可持续发展。我们首先从历史研究着眼,来看待城市文化价值。  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城市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研究城市、人类发展历史,借古明今,有利于促进城市发展。  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建筑、构筑物(如中国的赵州桥、都江堰,埃及的金字塔)等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有的甚至是现在人们还不清楚的科学理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保护凝聚了3000多年历史文化的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李秉毅说,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城市文化遗产,为我们的城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发展城市旅游业,用经济价值去直观地表现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城市。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而迷人,它吸引着无数的中国人,更让外国人向往,这些都是发展城市旅游业的重要资源,也是人们游憩、观光、获得美的享受的重要场所。小小的周庄(小镇),年旅游收入达2亿元,增长率也是惊人的。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所带来的收益不断提高,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增长。我国城市历史文化旅游的潜力很大。我国张掖市比日本的高山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得多、有价值得多,然而,我国张掖市的旅游收入占国内生产值的比例却比日本的高山市低得多,张掖市不到10%,而日本的高山市在70%以上。  总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遭受地震时,国际上给了相当数量的捐助。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经营的长远战略

文物古迹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第一类:历史文物建筑,包括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物、具有各种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上具有意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具有重大意义的近现代建筑物和构筑物。第二类:古文化遗址、遗迹(包括比较集中的文物古迹地段)以及尚未完全探明的地下历史遗存。第三类: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及特色植物的保护,是以环境保护为根本,保护这些古迹点周围的环境不受破坏,也就根本上保护了这一古迹的历史氛围和文化气息。两种保护方法:1)冻结保存;2)重建。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

根据你的论文内容来摘要。把你的毕业论文发过来,我给你编摘要。

去搜索下这个网站轻松无忧论文网能否帮助到你吧~

长城 刘禹锡 【经檀道济故垒】 万里长城坏,荒营野草秋。秣陵多士女,犹唱白符鸠。 陈陶 【续古二十九首】 秦家无庙略,遮虏续长城。万姓陇头死,中原荆棘生。 王昌龄 【相和歌辞·从军行】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撩乱边愁弹不尽,高高秋月下长城。 王昌龄 【从军行七首】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故宫 故宫游 五律 有幸故宫行,观光古殿惊。 人民真伟大,建筑好传神; 帝苑豪华造,皇家气派倾。 辉煌中国宝,灿烂世文明。 游故宫 七绝 紫禁城中一线穿, 观宫看殿百千间, 皇家气派余惊叹, 文物古迹旷世鲜。 故宫游感 七绝 旧日明清帝王园, 进宫只准众高官。 如今百姓来堂殿, 尽可游观国宝颜。 故宫游感 七绝 旧日明清帝王园, 进宫只准众高官。 如今百姓来堂殿, 尽可游观国宝颜。

世界文化遗产的利用与保护 ——关于丽江古城 早就对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有所耳闻,而对丽江的兴趣却是从一部或者有些人会认为不知所谓的电视剧《一米阳光》里获得的。一米阳光源自丽江的一个传说,那对深情的纳西恋人的故事常常萦绕心间,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丽江就是为了分享“在万丈爱情阳光中,你曾经拥有这一米就够了”的感动。还有久久不能忘怀的是纳西女孩美妙的歌声,实在是丽江美丽风景的升华,浪漫传说的点缀。 丽江的自然风光固然美好,而现在我却想要回到最先听闻的丽江古城,正如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评价——“古城丽江把经济和战略重地与崎岖的地势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真实、完美地保存和再现了古朴的风貌。古城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汇了各个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丽江还拥有古老的供水系统,这一系统纵横交错、精巧独特,至今仍在有效地发挥着作用”。她有别于其他古建筑群,单纯展现自己美的一面,或者实用的一面,它是艺术与经济的统一体,自然美与人工美的完美结合。她兼有水乡之容,山城之貌,历史悠久,古朴自然。她的建筑融入了汉族,白族,藏族,彝族的元素,特别展现了纳西族的独特风采。不似其他地方古建筑的拘泥于形式,丽江古城的建筑们依山傍水,错落有致。据说因为丽江世袭统治者姓木,如果筑建城墙就如木字加框而成“困”,所以她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里面唯一没有城墙的一座。这也造就了丽江古城独特的开放形式,让她与周围的山水融为一体。还有她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的古街;玉河水系上每平方公里93座的古桥们;“略备于元,盛于眀”的木府;构建独特,飞檐恰似五凤展翅的福国寺五凤楼;道路南北贯通,东西横亘的白沙居民建筑群;一条青龙河从中穿过,兼有丽江境内最大石拱桥的束河民居建筑群。他们一一展示了古城风貌,被选为世界文化遗产也的确是实至名归。这样美好的古城自然不能孤芳自赏,独居僻静,如何合理的利用她保护她又是一个难题。想要为人所知,和其他的风景名胜一样很好的一个途径是通过发展旅游业,这样还能提高古城当地的经济,也能为古城的维护与修复提供经济后盾。而旅游必将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产生,环境的污染,建筑的破坏,那么就必须在此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发展旅游业,但是要控制游客数量。还可以开展建筑专家、历史文化研究学者等的专团旅游,让专家们在参观的过程中及时提出维护古城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对于提高古城的文化层次也会有一定的作用。另外还要合理的利用旅游业的发展加强商业化的经营模式。开设一些与古城有一定关联的商铺一方面可以吸引游客,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古城所在地的经济做贡献。当然商铺主人们也必须规范经营,不应该把古城改变成城市的缩影,商家们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对古城的形象造成一定的损害。而现在丽江古城内过多过杂的商铺已经给古城的维护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当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舆论的压力会让当地政府有所作为。另外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来规范游人的行为也是十分必要的,不应该让古城遭受人为的破坏。社会在发展,可是丽江古城作为难得的古建筑群,应尽量保持其原有风貌,不应该在其间修建与建筑群整体不和谐的现代建筑。对于已经存在的可能对现代生活造成不便的古代建筑也不应随意拆除,保持古城的完整性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和纳西文化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虽然是因为电视剧让我对丽江产生了兴趣,可是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因为在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必将给古城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绝对不利于古城的保护,神农架和九寨沟在拍摄影视作品的过程中都造成了不小的损害,这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可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其他的自然人文风光地的工作人员就要引以为戒,是不是应该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允许相关影视作品的拍摄也该着重思量。所以我想想要保持古城完整性,限制一些商业的拍摄是必要的。对于周围的景色,也应予以保护,让其与古城风貌和谐存在。古城对于很多民族文化和古代建筑的研究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在组织专家团的基础上还可以派遣相关专家前往研究,不仅对文化的传承有好处,还可以对古建筑的保护做出规划。纳西老人们还在古城里诉说着古老的故事,古城的建筑屹立于山水之间,一派融于自然的人文景观是否能够长期存在下去,我们的后代们是否还有机会见到这些让我们叹为观止的古人创造,这都有赖于今人的作为。“可持续发展”,政治色彩浓厚的一个词,而对于丽江古城,这是多么的必要。

历史建筑遗产保护论文题目怎么写的

范文:你,世界文化遗产;你,就是一道辉煌的历史文明。你,兵马桶,多少年来,你们承受着泥土的重压,忍受着千年的水蚀,历经着火烧的磨练,但你们硬是挺直了身板,撑开了头上的一片土泥,重现在世人面前。你们用泥塑的身躯震惊着我们,你们用永恒的精神震撼了全世界,向世界诠释着生命与永恒的定义。你,碉楼,经过风风雨雨,千磨万击,但你们毅然地耸立着,你们各具风韵,每一位都古色古香,气势磅礴,你们融合外国建筑艺术的精华,造型独特,独树一帜。你们中西合壁的建筑艺术印证着中西文化的交流,向世界展示着交流与艺术的风采。你,长城,受住了岁月千年的考验,你坚毅不倒地耸立在崇山峻岭之中。虽然历经风与火的洗礼,你的色彩也早已褪去,但哪能掩藏住你内里丰富的历史沉淀,又怎能否定你曾经的璀璨多彩?你雄伟的气魄惊叹着全世界,向全世界诉说着辉煌与不朽的故事……五千年里中华大地历经了多少沧海桑田的变化,但历史的车轮不会碾碎你曾经的辉煌,梢纵即逝的时间也不会吹走你不朽的文化,因为:消失的是有形的生命,永不退逝的是历史文明残留下来的世界文化遗产。它们永远昭示着历史的文化丰碑,永远象征着中华民族的血脉相成和民族精神。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了解世界,传承历史文化,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中国的万里长城。关于长城的话题是很多人愿意提及的。而且也是举世闻名的,长城最初的建立是建立在防御游牧民族侵扰中原腹地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的。战国时期秦国赵国燕国等国就先后修建了长城。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把战国时期长城连接起来。可以写长城的起源,登长城时的感受等。中国世界遗产有长城,北京故宫,北京颐和园北京天坛,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武当山古建筑群,西藏布达拉宫和大昭寺,平遥古城,丽江古城,苏州古典园林,明清皇家陵寝等。

世界遗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这种保护主要是通过一个国家的本国法来予以实施的。这一观念不但为国际公约所确认,⑧ 而且也已经在我国各地纷纷出现的世界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得到了实践。⑨ 这些立法对保护世界遗产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⑩ 在本部分,笔者将集中讨论在目前的世界遗产保护法律中常常被忽视的环节——世界遗产中所蕴涵的无形财产的保护问题。 在列举分析世界遗产地的种种无形财产以前,需要先对“世界遗产”这个概念做出澄清。本文认为,对“世界遗产”这个概念,人们至少是在两个层次、三种类别的基础上来理解的。第一个层次,是指某地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所使用的“世界遗产”这样一个称号;第二个层次,是指世界遗产地本身。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划分,世界遗产又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加上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的“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故曰“三种类别”。为了防止概念的混淆,本文中将“世界遗产称号”与“世界遗产”相区分,前者专指“称号”,后者则专指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迹及自然区域。本文认为,根据上述实证法意义上的归纳,世界遗产地与其它地方相比,有下列一些特殊的无形财产:“世界遗产称号”、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等,它们都属于上述“在自然形态上就不可能有形的”,新出现的客体。下面分别予以论证和分析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 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作出标志说明。标志说明的设立不得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损害。 世界文化遗产标志说明应当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的名称、核心区、缓冲区和保护机构等内容,并包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世界遗产标志图案。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建立保护记录档案,并由其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应当建立全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记录档案库,并利用高新技术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确定保护机构。保护机构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世界文化遗产存在安全隐患的,保护机构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世界文化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并制定完善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将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管理要求,并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属性相协调。 服务项目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服务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并维护当地居民的权益。 第十六条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发掘并展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保护并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中积累的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当区别情况决定处理办法并负责实施。国家文物局应当督导并检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要求,并向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监测巡视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巡视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的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予以公布。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损害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From my point of view, ancient buildings can not be pulled down no matter what Ancient buildings ar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s as well as the symbol of civilization and Therefore, it wa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to protect it, either by making laws or by other means to make sure of its From my own perspective, it is not only the responsibility but also the duty of every one of us, including the real estate company, to protect all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s, and no excuses and reasons are 在我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古建筑都不能拆掉。古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是文明智慧的象征。因此,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定法律或其他手段来保护它的存在。以我个人的观点,保护房地产公司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的责任,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可以接受。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