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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8-31 14:24:26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分析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

这篇文章应该能很好的帮助你,求采纳!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李树林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体现了我国对35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表明了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把握。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丰富了国家现代化的内涵,是对改革目标的拓展和延伸。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目标的高度,是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高度提炼,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治理理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是对传统理论的超越和发展。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服务型政府的理想模式是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灵魂和宗旨,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持续互动过程。首先,从治理能力角度看,强调将市场的激励管理机制以及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强调效率、市场化、竞争性和灵活性。其次,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强调“三部门”合作治理。政府和市场均存在失灵现象,传统的“二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管理需求。治理主体应具有多元化,政府作为第一部门、市场作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共同构成治理的主体。第三,从职责权限角度看,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权力机构;市场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权力组织;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三者彼此分离又相互依赖。  总之,治理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它不同于行政和管理,它掌舵而不划桨。治理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1)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等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机构,也可以是市场和社会组织。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理念。(2)权力来源不同,管理的权力来自统治阶级及国家法律授权;治理的权力来自公众认可及社会契约,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公民直接行使权力,达到自治的效果。(3)适用范围不同,管理是一个制度性概念,体现国家意识形态,只适用于政府权力所及领域;治理是一个比政府更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全社会。(4)手段机制不同,管理以政府命令、控制和规制为主,强调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治理强调对话、协商、长期合作,强调权力的自上而下或平行运行。(5)价值取向不同,管理强调的是行政观、制度观和责任观;治理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6)达成效果不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多头痛医头、就事论事,效果往往事倍功半;治理更注重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顶层设计与摸石过河有机结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就具体内容,包括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安排,如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等;就构成要素,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手段及治理效果三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使之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建构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它为行政体制改革确立了新的目标愿景,是实现以发展为诉求的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个良好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1)国家机制、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机制的互相支撑与平衡;(2)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宪法与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社会契约和价值认同成为公共治理的社会土壤;(3)民主与效率的相互补充与协调,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且有利于提高行政与经济效益。  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关键要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使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国家、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那么,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思想是行动的灵魂,当前不论是权力机关干部还是广大群众对国家治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甚至存在很多过时的、不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主人,将行政权力看作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将权力的运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习惯以管理者身份干预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缺乏服务意识,缺乏法律与规则意识,习惯以自由裁量权对权力的运用进行界定,习惯于“家长式”管理模式,认为政府或公权部门是唯一的管理者,将公民、市场及社会组织看作被管理者。同时,从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样存在,遇事找政府成为既定的思维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参与政治生活、争取自身利益的内生动力和能力,公民社会的发育仍处在萌芽状态。  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刻不容缓。就政府而言,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委托属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委托者、监督者、制约者,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树立法治权力观,用法律规范、治理和控制国家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从人民群众角度而言,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观,认识到自己是权力的委托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理顺各治理主体的协调匹配,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关系。一个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内部权限分工合理、职责范围有限、高效运转、与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政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与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到经济建设型政府再到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然而,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依然采取稳定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的管理导向。随着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复杂化,国家决策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已经无力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政府失灵现象在众多领域开始显现。  因此,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职责有限的政府。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体组织化发展,分散国家治理资源,在多元、集体、互动的治理模式中,解决庞杂、专业的社会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坚实基础。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应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在具体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思路:一是契约化与合作方式,转命令为协商,转独占为合作,为权力寻求新的合法性途径。二是市场化与竞争方式,转官办为民营,转垄断为竞争,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三是法治化与服务方式,转人治为法治,转管理为服务,让权力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下运行,汲取现代治理的思想精髓。四是注重信息与科技手段的运用,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武装国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减少治理成本。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放权于社会、让权于市场,既是政府转型的现实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必将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国家,是一个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充满活力、人民的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的国家。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论文题目怎么写的

这篇文章应该能很好的帮助你,求采纳!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李树林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体现了我国对35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表明了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把握。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丰富了国家现代化的内涵,是对改革目标的拓展和延伸。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目标的高度,是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高度提炼,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治理理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是对传统理论的超越和发展。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服务型政府的理想模式是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灵魂和宗旨,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持续互动过程。首先,从治理能力角度看,强调将市场的激励管理机制以及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强调效率、市场化、竞争性和灵活性。其次,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强调“三部门”合作治理。政府和市场均存在失灵现象,传统的“二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管理需求。治理主体应具有多元化,政府作为第一部门、市场作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共同构成治理的主体。第三,从职责权限角度看,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权力机构;市场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权力组织;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三者彼此分离又相互依赖。  总之,治理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它不同于行政和管理,它掌舵而不划桨。治理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1)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等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机构,也可以是市场和社会组织。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理念。(2)权力来源不同,管理的权力来自统治阶级及国家法律授权;治理的权力来自公众认可及社会契约,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公民直接行使权力,达到自治的效果。(3)适用范围不同,管理是一个制度性概念,体现国家意识形态,只适用于政府权力所及领域;治理是一个比政府更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全社会。(4)手段机制不同,管理以政府命令、控制和规制为主,强调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治理强调对话、协商、长期合作,强调权力的自上而下或平行运行。(5)价值取向不同,管理强调的是行政观、制度观和责任观;治理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6)达成效果不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多头痛医头、就事论事,效果往往事倍功半;治理更注重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顶层设计与摸石过河有机结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就具体内容,包括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安排,如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等;就构成要素,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手段及治理效果三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使之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建构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它为行政体制改革确立了新的目标愿景,是实现以发展为诉求的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个良好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1)国家机制、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机制的互相支撑与平衡;(2)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宪法与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社会契约和价值认同成为公共治理的社会土壤;(3)民主与效率的相互补充与协调,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且有利于提高行政与经济效益。  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关键要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使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国家、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那么,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思想是行动的灵魂,当前不论是权力机关干部还是广大群众对国家治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甚至存在很多过时的、不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主人,将行政权力看作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将权力的运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习惯以管理者身份干预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缺乏服务意识,缺乏法律与规则意识,习惯以自由裁量权对权力的运用进行界定,习惯于“家长式”管理模式,认为政府或公权部门是唯一的管理者,将公民、市场及社会组织看作被管理者。同时,从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样存在,遇事找政府成为既定的思维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参与政治生活、争取自身利益的内生动力和能力,公民社会的发育仍处在萌芽状态。  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刻不容缓。就政府而言,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委托属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委托者、监督者、制约者,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树立法治权力观,用法律规范、治理和控制国家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从人民群众角度而言,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观,认识到自己是权力的委托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理顺各治理主体的协调匹配,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关系。一个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内部权限分工合理、职责范围有限、高效运转、与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政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与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到经济建设型政府再到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然而,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依然采取稳定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的管理导向。随着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复杂化,国家决策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已经无力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政府失灵现象在众多领域开始显现。  因此,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职责有限的政府。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体组织化发展,分散国家治理资源,在多元、集体、互动的治理模式中,解决庞杂、专业的社会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坚实基础。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应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在具体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思路:一是契约化与合作方式,转命令为协商,转独占为合作,为权力寻求新的合法性途径。二是市场化与竞争方式,转官办为民营,转垄断为竞争,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三是法治化与服务方式,转人治为法治,转管理为服务,让权力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下运行,汲取现代治理的思想精髓。四是注重信息与科技手段的运用,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武装国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减少治理成本。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放权于社会、让权于市场,既是政府转型的现实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必将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国家,是一个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充满活力、人民的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的国家。

前世的我国现代化强国之策,爱国,爱当,外人民,为人民做好事,这些事都与政策相符的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分析

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创新 〔摘要〕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创新实质上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的理论诠释。发展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世界观回应, 标志着我们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 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科学发展观还是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相统一的世界观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创新, 其中包括执政党建设理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 都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处于战略机遇期和社会转型期所做出的重要理论贡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一个鲜明的主题, 即“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对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定位问题。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形态则是不断与时俱进的。现在看来,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创新, 实质上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的理论诠释。 首先, 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世界观回应。如何理解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的科学发展观, 却是一个哲学层面上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哲学上考察, 世界观是人们关于世界的根本看法及其态度, 而世界本身是变化发展的, 如何看待发展以及采取何种态度则是世界观所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因此, 发展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甚至可以说, 发展观历来就是世界观。譬如, 黑格尔的发展观就是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上的一种世界观, 他的从量变到质变、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观就是一种胚胎发育的渐成论或预成论模式。在贝克的“世界风险社会”发展观的视野中,发展就意味着风险及其积累, 现代化社会就是一种人为技术、制度制造和积累风险的社会。核风险、金融风险和生态风险相继发作, 使人们意识到风险紧跟着“进步”, 就像影子跟着光一样, 其实早已存在几百年的“风险社会”才进入人们的世界观中间。在持有“反思性现代化”或“第二现代化”发展观论者的心目中, 整齐划一与多样性同时存在, 但分化和多样性越来越主宰现代化, 多样性在各个方面都构成了“第二现代化”的核心概念, 成为这种世界观的基本范畴。由此可见, 作为世界观的发展观也是历史地与时俱进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 全球化确实是一把“双刃剑”, 它既提供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 同时也造就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多重困境。全球化进程的经济效应, 全球财富的增量主要流向发达国家, 而且即使在发达国家内部, 全球化带来的财富增值效应也是向少数群体集中, 社会大多数群体并未分享到应有的成果。全球化的政治效应, 表现为霸权政治与协商政治、单极政治与多极政治的矛盾加剧。全球化的社会效应, 表现为社会生活“同质化”趋势与贫富分化、阶层分野的同时并存。而全球化的文化效应, 则造成了物质生活的丰裕化与人们精神生活贫乏、物质至上、个人至上、生命意义空虚化之间的鲜明反差。作为参与全球化并获得自身较大发展的几个罕见的国家之一,中国不可避免地经历着全球化带来的困境与矛盾, 由于自身的人口、资源和环境压力, 某些方面的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 治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风险社会, 这是当代中国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应对全球化并反思发展问题, 这是当代思想家的一个关涉全球普世价值的全球意识问题。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 人们对“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的传统发展理念发生怀疑, 新的发展理念提出发展的三重价值标准, 这就是维持生存、自我尊重和自由。发展除了必须提供食物、住房、卫生保健和安全保护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 还必须提供就业机会、教育条件, 对文化和人的自尊给予更多的关注, 特别是要使个人和国家摆脱对其他民族的屈从和依附, 摆脱对愚昧和使人类痛苦的力量屈从和依附, 扩大个人和国家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选择的范围。生态经济学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资源、环境、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问题相继被提出, 这标志着对以往发展内涵的补充和革命性创新。社会学家提出了发展要从人出发, 以人为中心, 发展的动力和目标在于人。甚至有人提出了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 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这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传统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 对现代西方发展理念的创新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当代中国人的发展观, 在逐步探索、发现并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路径的过程中, 先后经历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和“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认识阶段, 吸收了发达国家“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综合发展的理念合理内核, 特别是发展的本质就是提高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的能力, 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趋向的理念。在实践和理论、历史与现实的映照和反思中, 开始形成了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享和分享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科学发展观形成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原则, 就继承发扬了马克思“以人为本”的唯物史观思想, 而且丰富了这一思想的时代内涵, 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的新高度和精神境界。实践创新决定了理论创新和世界观创新。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提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 主要是因为我们搞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其思维方式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转变。过去那种传统的发展模式和思路已经无法应对全球化所造成的困境, 也无法破解我们所面临的种种发展难题。在当前改革攻坚阶段, 我们所遇到的深层次矛盾问题, 从收入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从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外开放能力, 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不仅需要从发展的具体规划部署入手, 而且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更为重要的是, 还必须端正“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为什么发展、怎么发展”等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上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问题, 真正实现发展动机和发展效果相统一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 我们讲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世界观回应。其次, 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作为世界观意义上的科学发展观, 其核心与实质就是“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物质资料的生产、经济因素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 但他们从未忽视社会其他非经济因素对发展的重要作用, 唯物史观从来不是唯经济论。恰恰相反, 马克思一贯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人们从事的各种实践活动, 占有和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好, 建立和改变经济政治制度也好, 都不过是手段和中介, 唯有人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才是最根本的目的。在马克思看来, “人是全部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 “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 不是‘历史’, 而正是人, 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马克思还认为, 个人发展的程度与个人的现实素质相联系, 同时它又离不开社会的发展, 他看到“这些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2〕。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明, 取代资产阶级的社会, “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 在那里,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随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将为未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 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 即在个人的独创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 而这种个人间的联系则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即经济前提, 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共同生活方式”。十分明显,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想说明的是, 每个人自由的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新型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而这种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又有待于每个人得到充分的自由发展。这就是说, 在马克思看来, 真正的人自由全面发展只能是全社会的每个人的发展, 而不能是一部分人的发展和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 同时人的发展又是指每个人在劳动、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他甚至认为, 人的解放程度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程度相统一的, 他指出: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 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 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3〕与此同时, 马克思还认为,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他说: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 , 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 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是第二大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 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 全面的关系, 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4〕 作为对于马克思的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中国共产党人决心高举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旗帜, 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实质。实际上, 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所谓科学性, 主要是指一种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理性态度。哈贝马斯曾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一书中指出,科学技术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观点, 他认为科学技术本质上是一种“目的理性活动”, 而所谓“目的理性活动”则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时不是为感情和传统所决定, 而是为基于科学技术的理性所决定。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理性地而不是为感情所左右地、理性地而不依赖于传统地回答发展的实质、内涵和基本要求, 揭示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发展的规律,实现文明发展、安全发展、持续发展与和平发展等目标的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人文精神则主要体现在坚持把人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摆在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位置上, 始终坚持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享和分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 人类社会发展既是客观历史演进的过程, 又是人的价值实现的过程。考察人类社会进步既要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去衡量, 也要以人的价值实现的程度去评价, 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历史的尺度, 人的价值实现程度是价值尺度。从社会发展总的历史趋势和总的发展方向来看,两种尺度是完全一致的。历史尺度本身就包含着人的价值实现尺度, 而人的价值实现尺度又是历史尺度的内在根据。这两种尺度的统一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对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而言, 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是一致的, 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是一致的, 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是一致的。胡锦涛同志强调: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 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 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以人为本, 就是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主体地位, 就是进一步升华共产党人的执政宗旨。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利益为本, 在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上坚持辩证的互动观点, 认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 人越全面发展, 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 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 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 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 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可以这样说, 科学发展观实际上把马克思的发展理论创造性地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 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国化和当代化的理论诠释。 最后, 科学发展观是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相统一的世界观体系。如果说科学发展观的人学依据是人性的全面性和丰富多样性的话, 那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学依据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性和丰富性。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丰富性来看, 科学发展观所要解决的问题, 是建设既符合时代特征、又能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并能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新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国家, 建设和平发展合作的和谐世界, 建设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建设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譬如, 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方面,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 实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 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等经济社会目标体系。 这些目标实际上构筑了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经济实力和建设综合国力的新体系。在资源、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情形下, 要顺利完成如此艰巨繁重的全面建设任务, 从思想上必须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并获取实现这些目标的正确方法, 这就需要确立科学发展观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相统一的世界观的指导地位。这也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世界观意义的根本所在。只有科学发展观才能引导正确政绩观, 也只有正确政绩观才能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是切实转变发展观的基础和前提,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政绩观, 就必须坚持把人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 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都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属。要在干部评价、考核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绩观, 把对政绩的衡量转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处理利益关系能力和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力上来, 从制度上为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供坚实的保障。共产党人树政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利益, 而树政绩的根本途径就是把人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有些人之所以口头上讲科学发展观, 实际上干的却还是“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确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相统一的世界观, 没有从“官本位”意识切实转变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立场观点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科学的人才观。始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使命。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 本质上是一场人才竞争。科技竞争说到底也是人才竞争。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在人才。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关键在人才。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关键也在人才。我们要确立人人都是人才, 人人都可以成为人才的现代成才观。特别要重视青年人才, 为他们营造生动、活泼、民主的创新氛围, 使他们具有崇高的理想抱负、炽热的爱国热情、旺盛的创造活力, 要用事业凝聚人才, 用实践造就人才, 用机制激励人才, 用法制保障人才, 努力把优秀人才积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形成推动我们事业发展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才资源。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正确的群众观。我们的干部必须从思想上确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体的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 无论生产力的发展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 其主体都是人民群众。在马克思看来, 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 同时也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的历史, 即作为生产过程基本力量的劳动群众的历史。这既是唯物史观的群众观, 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群众的根本立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 人民群众不仅是创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主体, 而且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不确立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以人为本只是一句空话。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这既是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 也是衡量干部的最终标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同志最近指出,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其实,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世界观体系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在这里, 第一, 胡锦涛同志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 他明确提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必须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 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 真心实意造福人民群众, 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第二, 他重视文化人的重要作用, 强调要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 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第三, 他特别重视干部和青少年的社会作用, 强调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 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 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他特别看重干部和青少年的社会作用, 因为在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 干部具有以身作则的重要示范作用, 广大青少年则具有继往开来的传承作用和开拓创新作用。 总之, 只有把科学发展观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统一起来, 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体系, 并且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 才能真正转变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模式, 提高发展质量, 破解发展难题, 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文题目怎么写的

内容摘要:“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命题隐含着政治上的一元与多元、现代与后现代的内在张力。在我国现阶段,最需要关注的还是政治现代化的问题,包括政治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多元化和一体化、代议制和官僚制等。同时,还要关注发展时序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民生、代议民主与协商民主、现代化与后现代等时序逻辑。当前中国面临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国家的转型以及如何应对后现代性挑战的双重任务,平衡好这双重任务是对领导人的巨大考验。  关键词:治理 国家治理 政治现代性 后现代性 代议制 官僚制 发展时序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命题,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焦点和亮点。过去十几年里,国际社科文献中最为流行的术语之一便是“治理”。但是相关概念进入我们党的文件还是首次。其新意有二:一是首次把“国家治理”问题提上了国家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意义重大;二是进一步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大大丰富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本文拟从理论与实际、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相结合的角度,针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进行若干探讨。    “治理”是20世纪末开始在国际上出现的一个政治与公共管理的新术语,是相对于“统治”而言的一种政治管理的新范式。在西方语境中,“治理”意味着“去国家化”、“去中心化”,以合作替代强制。从国际政治层面看,治理主要是颠覆以现代主权国家、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强调无政府的治理,或者是后国家主义的世界秩序,淡化主权国家或者政府的作用,主张“全球治理”。从国内政治层面看,强调的是“多元共治”或“多中心治理”,国家或者政府只是“多中心”当中的一个中心,这对现代以来以国家为中心的政府模式提出了挑战。在政治制度上,主张颠覆代议民主制和理性官僚制,提出所谓的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等后现代的民主理论。  “治理”彰显了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冲突。它是西方后现代社会的概念,是试图超越西方以往的现代性。西方国家已经完成了政治现代化,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建立了民主政治中的代议制和公共行政中的官僚制。对西方而言,这些结构已经过于成熟了,需要稍微做一些“解构”。这种背景下,西方一些学者关注的问题是,作为代议制主体的选举竞争不足以充分表达民主政治的丰富内涵,人民要有更多的参与渠道;官僚制非民众所能控制,需要对此进行改造以期行政系统对人民更负责任。“治理”的概念便应运而生,其政治背景是多元共治,打破政府的垄断性。当然治理概念也用在联合国、世界银行等组织针对第三世界提出的一些发展措施,这就和一般西方国家提的“治理”语境有所不同。  在“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过是多元政治构架中的一元,各个治理主体之间是平等的伙伴关系,而民主、法治还是承认政府的绝对优势,只不过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而已,所以治理的概念比民主和法治要激进得多。一直以来,国家的事就是政府说了算,现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形成一个多元共治的局面。但是这在西方也没有完全做到,政府在国家事务中依然占据绝对优势,而不仅仅是多元中的一元。比如遇到金融危机,主要还是政府在“救市”,虽然西方的确更为多元,社会自治更为强大。在中国目前的时空条件下,更不可能一下子走到这一步,包括执政党在内的政府力量在整个治理结构中依然处在核心地位,这是中国与西方的“治理”在内涵上的不同之处。    在我国,“国家治理”概念的提出,重点应当解决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完成的、而我们还没完成的那些任务,包括民主法治,完善民主代议制,树立法治的权威,建立理性官僚制度,政府依法行政,这些方面中国的路还很长。所以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在中国首先还是解决政治现代性的问题,尤其是要建构现代国家,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国家以外。在国家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市场、社会和公民参与的多中心“治理”局面。所以,中国面临的是两重任务,首先是把国家建设好;其次在国家建设的同时,发挥国家以外的力量参与治理。“治理”本来是侧重于后者,但是我们有特殊的国情,国家自身的建设不能没有。因此,尽管学界对于“国家治理”这个概念有争议,因为“治理”本来应当是去国家化、去中心化的,但是在中国,要实现良好的治理或者说“善治”,首先还是要解决国家自身的治理问题和现代化问题,因此提出“国家治理”的概念还是很有意义的。  从这种语境出发,对于“国家治理”这一概念,可以分两个层次理解:一是对国家进行治理,国家是治理的对象,这里的“国家”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而“治理”则可以理解为多元共治,即国际上使用的governance;二是由国家进行治理,这里国家由治理的对象变成治理的主体,其含义是国家权力,与政府大体相同,而这里的“治理”则是“统治和管理”的缩写,与governance联系不大,基本上还是government的含义。因此,中国语境下的“国家治理”兼具“统治和管理”与“多元共治”的双重含义,本质上是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紧张关系。    可见,“国家治理”这个概念隐含着政治上的一元(国家中心) 与多元(多中心)、现代与后现代的内在张力。在我国现阶段,最需要关注的还是政治现代化的问题,是如何把国家(政府) 这个中心搞好的问题。  有鉴于此,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需要政府自身的现代化,实现政府转型。政府不转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就无法起决定性作用。可以说,政府简政放权的程度有多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就有多大。当然,政府改革不完全等于简政放权。有些权力要放掉,但有些职能还要加强。当前政府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政府不该管的管得太多,而该管的却没有管好。十几年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就有一个很有见地的观点,他说:中国的政府是究竟太大还是太小?答案是既太大又太小,在干预经济和控制投资方面太大;但是在提供法治、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又太小。十几年过去了,他对中国政府存在的病症,现在看来这个穴点得依然非常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现在政府依然面临大量的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状况。因此,现在政府改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进行合理的职能定位,把该管的管好,把不该管的坚决放掉。  然而,光有政府治理的改善,还不是国家治理。改进政府治理只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一个层面。从“统治”到“治理”的一字之差,最基本的差异在于,统治的主体一定是源于国家的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即政府,也可以是市场、社会和公民。传统的“统治”是国家或政府一个中心发挥关键作用,而“治理”则是多中心的,国家或政府只是治理的一个中心,市场经济体系和公司企业是第二个中心,以非政府组织为主的社会组织是第三个中心,而公民及其直接参与则是第四个中心。这么多中心连接在一起就是一个理想的治理结构。从这个意义来讲,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不仅要改革政府,而且要让市场、社会和公民发挥重要功能。  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国实际上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是形成国家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公民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治理结构,尽管这些主体的作用不是等量齐观的,政府总体上起着更为主要的作用;第二,是改善政府治理,深化政府改革,前面主要讲的是这个问题,其“政府”的含义是狭义的;第三,从广义的“政府”含义上说,也要形成一个合理的治理结构。从广义来说,政府治理不仅仅是行政机构,而是包括党、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在内的治理结构。除此之外,还要包括纪委、法院、检察院三套机构,严格说是七套机构。当然,主要是其中的四套班子应当形成一个好的治理体系。如何把党委挥手、政府动手、人大举手、政协拍手的统治结构,改变为党委执政、人大议政、政府行政、政协参政的治理结构,这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为艰巨的任务。  毋庸置疑,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说明目前我国的治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首先,现代化的政治是程序政治,而非人格化的政治,但在中国,人格化的政治结构起更大的作用,这是我国治理现代化所面对的最重要问题。现代政治更讲究程序,但是中国则更重实体。政治学和法学有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民主里有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中国人的政治习惯更偏重前者,我们做过很多民调,一般的老百姓对民主的定义是:“民主就是政府给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解决民生就是民主。民主更体现所谓的“为民”内容。林肯曾经把民主定义为“民有” (of the people)、“民治”(by the people)、“民享” (for the people)。中国人侧重于民享,政府为老百姓做事就叫民主。这属于实体性的东西,是结果性的东西。简言之,更多人把“民主”定义为“民生”,政府为老百姓做主,核心的理念是“为民”。这其实是继承发扬了中国传统上丰厚的“民本”思想。中国比较缺乏by the people的政治理念,by 就凸显了程序性,你要经过人民认可,通过一个程序执政。中国传统则是可以不经过人民,就像一个家长自然地就对孩子负责。其实在传统政治里,“家长制”不是坏概念。家长会很好地照顾孩子,一心一意地保护孩子。但是家长为孩子好,是不需要给孩子发言权的,不需要所谓的“程序”。我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让你喝什么你就喝什么。传统中国有一对很典型的政治概念,“父母官”和“子民”,这里其实反映的是一种政治伦理要求,当官的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来爱老百姓。这是实体性的政治要求,老百姓并没有参与权。中国实际缺的就是老百姓的政治参与和程序正义、程序民主。我们传统政治缺这些,现在从政治文化角度讲这点还是比较弱。通过民调可以发现,人民还是着重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对选举竞争、分权制衡等并不是很关心。党和政府也更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其实都反映了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但是怎么依靠人民、通过人民来执政,我们做的还是比较欠缺的。  从一定意义上说,民主和专制的区别就是程序政治的区别。专制不要太多的程序,因为几个人或者一个人说了算;民主则需要集众人之意志,众人之意志怎么能够形成?用卢梭的话来讲,“公意”怎么形成?或者“众意”怎么形成?如果没有一套制度和程序,那么到底听谁的呢?这就要有一套程序和规则,把众人的意志集中起来。不以一两个人的政治意志为主。如何聚合多数人的政治意志,就一定需要程序,所以民主政治一定是程序政治,专制政治则不需要太多的程序,或者可以简化程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建立程序和制度。  克服国家治理的碎片化状态  我国国家治理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看起来国家权力很大,但实际上是碎片化状态,正如美国著名中国问题专家李侃如所说,中国实际上就是“支离破碎的权威主义”(Fragmented Authoritarianism),该整合的没有整合,该制约的没有制约。这就形成了部门主义、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尾大不掉,以及“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现象。  这种政治权威碎片化的情况确实严重阻碍了中国的发展。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家感受得非常强烈,都是地方和部门出政策,让人感到阻碍重重,非常不方便。有的舆论就指出,这种地域和部门的隔断,甚至让人们怀疑中国是否是一个单一制国家。所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令人吃惊地27次提到“统一”,这还没有把“统一战线”等“统一”的字眼算进去,仅仅意指中央统一管理、统一权威、统一市场等含义上的“统一”,超过了众人瞩目的“治理”一词所出现的24次。这就说明中央在关注国家治理的多元化的同时,也在关注一体化的问题,着力解决公共事务的碎片化。多元化和一体化并不矛盾,是国家治理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我们要统一市场,统一政令,统一司法,只有这些方面统一了,我们才可能讲均等化。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是大国,发展不平衡是一个基本的国情。资源短缺,发展不平衡,因此要统一政令也很难。就拿公共服务均等化来说,一些发达城市曾经考虑过给外来流动人口均等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但还是担心出现“洼地效应”,最后难以承受。所以这个现实压力———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发展不平衡,对于决策者而言是个现实难题。事实上,现阶段中国也很难完全做到各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在于,现实做不到,但是口号喊得却很响亮,把人的胃口吊得很高。这就造成了很大的社会挫折感。邓小平搞改革比较聪明的地方,就是先给出明确的心理预期,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经济发展水平上去了,国力提高了,再带动大家一起富起来。这个心理预期,大家都清楚。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说的太多,实际做的又太少,成了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产生了强烈的反差。不仅是公共服务,而且民主政治也是这样,比如我们经常讲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即“四个民主”,这比发达国家还要高得多。西方国家实际上只做到了“一个半”:民主选举算是基本做到了,民主监督做到了半个,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则基本没有做到也无法做到,所以他们把民主的底线定义为选举竞争,非常贴近现实。包括“协商民主”,虽然也是少数西方学者提出的概念,但在发达国家主要还是停留在概念和小范围试验阶段,主流民主理论和实践依然是以选举竞争为主的代议民主,“协商民主”是西方也不敢轻易做的。我们的民主概念已经进入后现代了,但实际政治程序还没解决现代性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梳理民主与民生的时序逻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理清发展时序,加强顶层设计,拿出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步一步加以实现,先解决什么,后解决什么,把容易做的先做,最难的放在最后。中国目前的很多问题,还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理性的设计,这样下去很危险。  一个大的战略性问题,是我们现在十分关注民生问题,这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民主。那么,民生和民主,首先要解决哪一个?理论上我们先不说,先从经验上看,有没有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就能先解决好民生的?政治学总结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进程,概括为“三步走”。第一步是解决国家统一的问题,打破封建诸侯割据,将权力集中到国王手中,建立专制主义国家,形成所谓的国家主权。我们国家在毛泽东时代,就是完成第一步。目前实际上还没有彻底解决碎片化问题,该统一的还没有统一。碎片化不意味着民主。民主意味着强大的国家治理能力,意味着能建立强政府,令不行禁不止不是民主,无政府主义也不是民主。我们过去有误解,认为民主会削弱国家能力,其实恰恰相反,民主意味着国家能力的增强,成功的民主国家必然是有着强大的国家能力,整合性非常强。西方首先通过王权专制, 亦即专制主义(absolutism),把国家权力统一起来,英国是都铎王朝,法国则是波旁王朝完成这个过程。统一的权力形成之后,就面临着如何解决君主专制的问题,以及集中的权力要得到更广泛认可的问题和新兴资产阶级参政的问题,这就是民主化问题。这就是1640年英国革命开始,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要解决的问题,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仍然是西方各国政治发展首要的问题。到了二战之后,民生的问题成为了主要问题。民主政治确立之后,照样有贫富差距拉大,人民教育医疗乃至吃饭问题,这会反过来造成民主政治的不稳定。所以二战后福利国家兴起了,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成为核心问题。      所以,改革的时候一定要把顺序搞清楚,先把原因层面的问题解决掉,然后再处理后果的问题。先有因再有果。我们往往是原因还没有解决,却集中精力去谋求相应的结果。所以,现实是因果关系和逻辑顺序颠倒了,缺少一个政治框架设计。  从西方议会产生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观察集权与民主、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张力与关系。国家统一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召开全国性的会议,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从英国议会、美国国会,到中国的人代会、党代会,都是如此。什么时候台湾当局派代表来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了,我们国家就完全统一了。能召开全国性的会议是中央有权威的标志。著名的法国三级会议是腓力四世在1302年首次召开的,其目的是解决由于向教会增税而与教皇的冲突,这次会议使得腓力四世得到了民众的支持,结果是王权的加强和教会实力的削弱。而且西方最早的议会都是旨在商讨税收问题,可见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密切。政治问题不解决,合理的经济分配也很难解决。议会虽然是国王集权的产物,但对国王也起到制约的作用。统一的王权一旦巩固,议会对国王来说就没有必要而且成为累赘,因此从路易十三到路易十六的专制主义时期,三级会议从1614到1789年中断了175年。到1789年路易十六为解决财政困难不得不重开三级会议时,就点燃了火药桶,法国大革命爆发了。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英国,专制君主查理一世先是停掉议会十多年,到1640年查理一世为了解决税收纠纷和财政困难迫不得已又重开议会时,即触发了革命。所以国王开会是国家统一的象征,同时也把现代民主带了进来。议会体现了王权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博弈,内含着政治和经济的复杂关系,英法革命都肇始于国王重开议会解决财政危机,集权和民主都与议会有关。     除了代议制以外,还有理性的官僚制,这也被认为是现代政治治理的基本工具。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还无法做到把政务官和事务官加以区分,首先是因为中国没有politician 和bureaucrat两个系统,也就是所谓的“政客”与“官僚”的分别,其实这两个词汇都是中性词,但翻译成汉语颇有贬义。西方的政务官是选举产生,有任期的。事务官是考试录用,终身任职,通过功绩和年资晋升。我们国家干部的身份都是一样的,选举与非选举官员之间没有清晰界限,终身制与任期制之间的界限也不清晰,更没有政治中立不中立之说。我们和西方政治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们所有的官员都被认为是“官僚”,而西方仅指那些通过考试录用、终身任职的文官。  近些年来在中国政治研究和讨论中,借用后现代的视角批评现代政治治理颇为流行,与之相仿的是,对传统政治价值理念和治理方式的热捧又很多。对此要有所警惕。如果借用黑格尔的辩证法———正、反、合的框架来分析,前现代传统社会如果是“正”,现代就是“反”,后现代就是“合”,确实有些方面看似回归了传统,但不是简单回到过去。这个回归是在“反”的基础上回归,而不是抛开“反”的回归。我们现在没有经过“反”,而希望走向“合”,这事实上只能往回走。  以“民主”来论,古代的民主确实是直接民主,但出现了多数人的暴政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产生了很多弊端。所以现代民主政治实际上是代议政治的精英民主。西方进入后现代社会,一些人觉得代议民主还不过瘾,人民的参与还不够,又开始向“人民的统治”或某种程度的直接民主形式回归,但是这种回归是在代议制基础上的回归。西方的Deliberative Democracy,我们姑且翻译为“协商民主”,主流理论最多认为这是在“代议制”基础上的“协商”,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采用协商民主的方式,绝大部分问题还是要通过代议政治的过程来解决。协商民主充其量是对代议民主的补充而不是替代。再讲“法治”,有人批评西方的法治有些走过头了,既没有人情味,也把官员都给捆死了,一点灵活性都没有。在西方国家,确实也有人主张“松绑”,因为法治太严苛了,把政府“五花大绑”起来,国家缺乏能动性,政治领袖行动的空间很小,经常被批评无能。所以有人主张给政府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但这对于中国则不行,我们的问题是掌权者有太大的灵活性,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这一关还没有过去,必须要通过法治来限制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说我们依旧处于“反”的过程,政治现代化的过程远没有完成,还谈不上对传统的回归问题。     代议制和官僚制的一个很重要的后果是建立了责任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要对人民负责,仅仅是被选举出来的政务官对人民负责。谁授权,对谁负责,这是政治运作的基本原理。你是民选官员,你就要对人民负责,然后你任命的官员,就对你负责。官僚系统对政务官负责,内阁对行政首长负责,行政首长对人民负责或者通过议会间接对人民负责。我们经常强调干部要对人民负责,从严格的政治学理论的角度说这是不完全正确的。如果每个公务员都对人民负责,那么谁对行政首长负责?谁还能对下发号施令呢?我们的责任体系不清楚,从上到下都要求每个公务员对人民负责,最后到底谁负责反而成了问题。实际的情况则基本上是都对上负责,因为你的权力是上级给的,谁授权向谁负责,这是基本的政治规律。为什么干部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根本就在于权力不是人民给的,同时也要明确不是所有官员的权力都应该是人民给的。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蕴含着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巨大张力。中国社会目前的情况很复杂,同时具有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特征。虽然总体上是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但也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强大挑战。在政治现代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对政治的现代性又提出了质疑,作为政治现代性最重要标志的代议制和官僚制也受到批评。因此,中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遇到了全球化的冲击,在现代性建构还没完成的时候,过早卷入后现代的潮流。中国的后现代主义政治思潮和现实运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存在直接民主压过代议民主的倾向,公民直接介入政策制定成为潮流。其中典型案例之一就是PX项目中的“邻避主义”现象。现在各地只要是建PX项目基本上都建不成,而日本和韩国趁着中国上不了这类项目大量地上PX项目。这里面一个很大的悖论就是,我们被西方说成是“独裁国家”,一个“独裁国家”上不了PX项目,而那些民主国家可以上PX项目,这不是怪事吗?说到底,是民主的制度不同,我们在代议民主还没有健全的时候,过多地卷入了非制度化的参与民主。  第二,具有共识主义代替多数主义的趋势,使决策陷入低效和困境。表面看,“共识决”优于“多数决”,因为它体现全体成员的意志,似乎更“民主”。问题是,“共识决”代价很高,难以操作,不大可行,这是现代民主制度一般不采取“共识决”的主要原因。协商民主就是主张用共识主义代替多数主义,这在西方是左翼,而在中国却是主流。而且,“共识决”表面上很民主,实际上否定了多数人的权利,因为极少数人的否决就可以导致政策流产。中国目前已经逐步陷入到因少数人反对而政策无法实施的困境。  第三,网络参与、网络民主风起云涌。西方的网络主要用于娱乐,而中国过多用于参政。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凯斯·桑斯坦对于网络对民主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在不少人为网络民主欢欣鼓舞时,他却指出:新媒体有可能造成一个分裂的传播世界,互联网上的“群体极化”和极端主义也更容易发生,危及西方社会的民主体制。尤其在我国当下,互联网的“放大效应”使少数派貌似享有普遍的“民意”,进而转化为“多数人的暴政”,使网络民粹主义和多数人的暴政相互助长。相形之下,西方发达国家对网络民主更为谨慎,而中国更为乐观;国内学术界更为谨慎,而政府和社会公众更为乐观。这种反差本身,就足以引起我们的思考。  第四,NGO、NPO声名鹊起。应该说,相比于上述几方面,NGO、NPO的兴起更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它们怎样嵌入现行体制却悬而未决。在西方,历史上就有公民社会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但大量的NGO、NPO出现并成为波澜壮阔的社会运动,是后现代现象,而且NGO、NPO这一概念本身是后现代才出现的。西方大量的NGO、NPO是嵌入其自由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构不成反体制力量。中国则不然,其现实政治冲击不容小视。第五,政治传播特别是互联网传播主导民意,“信息轰炸”和“信息欺骗”大行其道,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甚至操纵民意。现代平面媒体的作用在中国比在西方下降得更快。   总之,中国现在面临双重任务。第一重任务是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国家的转型,即建构政治的现代性,实现政治现代化,包括建立现代的代议制和官僚制,其核心是实现现代的民主与法治。第二重任务是如何应对后现代性的挑战,怎么引导和释放互联网冲击的压力、公民直接参政的压力、NGO和NPO大量涌现的压力、社会多元共治的压力等等。应该说上述第一重任务还是主要的,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第二重任务也无法回避,虽然它过早地到来了。如何平衡这双重任务,对于中国领导人是巨大的考验。

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选项总体要求。和领会把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项总体要求。

领导说怎么走,就怎么走呀。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文题目怎么写

1、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2、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扩展资料:意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我们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完成好这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分析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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