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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个税怎么申报

发布时间:2024-08-31 07:34:06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个税怎么申报

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上述计算公式也可写成: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14%起征点与税率我国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等同于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在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上调了两次:2006年由800元提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税率则从5%开始,采用九级累进制。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扩展资料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百度百科-稿酬

按照规定,稿酬所得按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稿酬所得基本上都是由出版商(给你稿费的单位)直接扣掉个人所得税之后才发给你的税后所得,所以不需要个人自己申报稿酬个税,而由对方申报并代扣代缴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二十税率计算,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您好,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税额=(收入—800)*70%*20% 每次超过4000元的,预扣税额=收入*(1—20%)*70%*20%

个人取得的稿酬收入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扣除去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享受减免30%的优惠。计算公式为:4000元以下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稿酬收入-800)×适用税率20%×(1-30%)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稿酬收入×(1-20%)×适用税率20%×(1-30%)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个税怎么算

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审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2400+440=9560元

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所以如果你这是分次得到的,那就分别计算,再合计就行了。个税=(50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5000*(1-20%))*20%*(1-30%)+(300-800)*20%*(1-30%)=8330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拓展资料】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怎么算个税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减除费用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注:稿酬所得归属综合所得,需经过减除或减征后,再进行综合征税。扩展资料举例说明1、张某出书一本,获得200000元稿酬,则:纳入到综合征税中的稿酬所得=200000元×80%(减除20%的费用)×70%=112000元。2、刘某2019年工资收入100000元,稿酬收入200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工资所得+200000元稿酬所得×80%(减除20%的费用)×70%-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注: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3%至45%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这个具体看你是多少,

14%=20%×(1-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12000×80%×20%×(1-30%)=1344元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扩展资料: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参考资料:稿酬所得_百度百科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个税怎么算的

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所以如果你这是分次得到的,那就分别计算,再合计就行了。个税=(50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5000*(1-20%))*20%*(1-30%)+(300-800)*20%*(1-30%)=8330

中篇小说取得稿酬50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5600小说加印取得稿酬10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30%)=1120电影剧本审稿收入15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1-30%)=1680翻译收入3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800)*20%*(1-30%)=308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稿酬所得不足4000时,应交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800)*20%*(1-30%)稿酬所得超过4000时,应交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1-20%)*20%*(1-30%)适用税率: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减征30%所以实际税率为14%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个税减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你的情况: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另:4000元以下的稿酬的计算工公式不是你所说的,应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收入额(4000元以下)-800]*20%*(1-3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这个具体看你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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