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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什么权利

发布时间:2024-08-30 01:22:34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什么是著作权中的获得报酬权获得报酬权通常是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中派生出来的财产权,是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必然包含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第三十四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部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权利都属于人身权。财产权就包括您说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故特需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后,并不影响著作权中人身权利部分。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什么税

科研论文奖金是那个部门或单位发放的??如果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就可以不纳,否则要按照第二条第五款或第十款规定缴纳了。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还要去看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什么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该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如存在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51个税问答小程序为您提供以下回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稿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要按照综合所得要进行缴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作家王先生本月稿酬为20000万元,各项扣除为3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20000-3000-5000=12000,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个税=12000*10%-210=990元。由于我国实行源头税制,一般都有稿酬的发放方代扣代缴,所以到手一般为税后稿酬。这里有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由于稿酬收入的不稳定性,如果本月缴纳个税,但整体年度不够5000*12=6万元的起征点,或者预扣预缴比实际应扣的少,就会涉及到汇算清缴。这也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事情,一些收入颇高的作家、写手是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以免该退的钱没退,该补的钱没补。

科研论文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征收范围。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什么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该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如存在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这个你问一下你们公司发表过论文的老员工吧,有过经验的就一定知道,实在不行问你们上司。

看你是一次支付全年的还是每月支付了,出版费吗

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什么税项

科研论文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征收范围。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稿酬必须是以报纸、书稿等形式发表,从而取得报酬;专业画家提供绘画收入,这里并没有以相关载体进行发表,只是该绘画劳务本身取得收入,所以是劳务报酬所得。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1个税问答小程序为您提供以下回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稿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要按照综合所得要进行缴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作家王先生本月稿酬为20000万元,各项扣除为3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20000-3000-5000=12000,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个税=12000*10%-210=990元。由于我国实行源头税制,一般都有稿酬的发放方代扣代缴,所以到手一般为税后稿酬。这里有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由于稿酬收入的不稳定性,如果本月缴纳个税,但整体年度不够5000*12=6万元的起征点,或者预扣预缴比实际应扣的少,就会涉及到汇算清缴。这也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事情,一些收入颇高的作家、写手是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以免该退的钱没退,该补的钱没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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