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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论文如何结合

发布时间:2024-08-31 06:03:00

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论文如何结合

应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种载体,需要通过应试教育来实施素质教育。应该要通过学校教育方式,家庭教育的方式,提高孩子的素质,让孩子能够全面发展,提高孩子综合素养。

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时候,除了教授孩子知识之外,还应该给孩子讲述一些素质教育的内容,平时老师或者是家长应该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孩子,也可以给孩子看一些科教片,平时可以给孩子讲一些小故事。

应该要根据社会的变化,还有学生的能力来融合,这样才可以让学生们变得更好。

根据教育的特点,还有教育的特性进行结合,了解两种教育的方法,掌握教育中遇到的问题。

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论文

素质教育比应试教育重要。超博士精英汇一直提倡的是素质教育,是玩中学,所有课程的设置都是孩子正常的课程的有益补充,孩子在我们的课堂里更多地是培养兴趣、启发智力、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掌握另外一门语言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绝大多数内容都可以在课堂内消化掉,不会过多增加孩子的负担。随着孩子年纪的提高,在超博士所打下的基础就越发显现其功效了,孩子在高年级的学习里会更加容易接受,学习起来会更加轻松并且成绩的提高的速度会很显著。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孩子的性格和独立的人格。

什么是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它体现了基础教育的性质、宗旨与任务。提倡素质教育,有利于遏制目前基础教育中存在着的“应试教育”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有助于把全面发展教育落到实处。从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要求看,素质教育势在必行。这是我们基础教育改的时代主题和紧任务。什么是“应试教育”?   这里所说的“应试教育”是指,偏离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单纯为迎接考试争取高分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教育。也可以说,“应试教育”是一个贬义词。语词主体使用。由此,“应试教育”指什么,这本是一个规定性问题。规定性定义无正误之分,但有之别。约定俗成的理解或权威的理解,为优。  关于“应试教育”的定位及涵义,虽还并未完全达成共识,但已经有了一个相对权威的理解。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纲领性文献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上标纲要》这一法律性文件中,在许多较正规的科学论文中,“应试教育”一词均被打上引号,表明它有特定的内涵,是特指义,被作为一个贬义词来使用。  把“应试教育”理解为一个贬词,并不是整个否定现行教育的概括,而是对现行教育。“应试教育”不是对现行教育中存在着的单纯以应考为目的而产生的诸多弊端的概括“现行教育”是一个完整的现实、完整的存在,其间有成就的方面(无疑这是主流和第一位的),也有问题的方面,有积极的因素,也有消极因素;而“应试教育”则是对“现行教育”这一现实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弊端的概括与抽象。  “应试教育”指什么,这是一个前提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一,就无法理解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摆脱“应试教育”影响的必要性。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一,就去争论素质与“应试教育”是不是对立等问题,是没有意义,也没有结果的。

先不扯别的现在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应试教育就是应试素质教育其实就是口号啥P用不顶那帮人敲锣打鼓坐着蜗牛喊素质教育不管啥教育有利益关系想解决问题就难受益者不让你啊?至于家长哪个家长不想让教育好点?没法子所以都得应试中国这个病已经恶性循环好多年了再循环下去后果人人皆知的

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和联系 首先,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使学生形成最佳的素质结构为目标,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而“应试教育”则是以升学为目的的一种片面的淘汰式教育。  其次,素质教育坚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发展;而应试教育以考试的分数为出发点,考考考,分分分,只看分数,忽视其他;  再次,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在自己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和进步,认为每个学生身上都潜藏着一些智能、才能和闪光点;而应试教育只顾少数所谓“尖子”“精英”“升学对象”,主张严格筛选淘汰,提高升学率;  第四,素质教育认为学习是一种艰苦而愉快的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治、自立、自信、自强的能力,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才能,自觉地排除心理压力,激发内驱力,生动活泼的学习;而应试教育忽视学生兴趣、才能、个性的发挥,强调大量作业,频繁考试,以标准答案为准绳,反复训练,学生学得被动,感到枯燥、单调、乏味、压抑,以致厌学;  第五、素质教育认为教学过程有些是线性的,而大量是非线的,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不断地改变教学结构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而应试教育则认为教学过程只是线性的,填鸭式、灌输式,即死记硬背标准答案,反复模仿、改错、校对,以获取高分,靠加班加点,复习补课、不断重复,猜题押题,甚至碰运气,不惜舞弊;  第六,素质教育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是学生的自觉行为,只要他们通过自身的心理调节和控制,就能把人类历史形成的知识、经验、技能转化为学生自己的东西;而应试教育把学生当做考试的机器或加工的对象,按照考试的标准答案进行雕塑,通过外部压力与诱因迫使他们就范;  第七,素质教育强调非智力因素的作用,即理想、信念、动机、意志、毅力、耐心、专注等心理素质和品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能力;而应试教育一味地读死书,死读书,除了读书就是考试、做作业,忽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八,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生存能力的培养,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能力,学以致用,为学生今后参加工作服务,为学生今后做人成才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前提下,提高应试能力;而应试教育单纯为了考试,分数万岁,忽视做人和成才的基本要求和技能,忽视全面素质。  当然,提倡素质教育,不能用这种教育模式去套哪所学校和哪位教师,硬说某校是素质教育或应试教育,硬说某老师是在搞素质教育或应试教育,而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耐心引导,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态度和做法。也不能借素质教育反对传统的教育模式,其实,我国教育有许多传统的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继承,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加科学化。

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论文

周作云/李明刚 “素质教育”这个词,目前在学校生活中和有关文件、文章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可是其中的“素质”到底是什么东西?却有不同的解释。 一 到底什么叫“素质”? 郝文武在《素质教育之我见》一文中,[1]是这样说:“素质,一指事物本来的性质,二是指素养、品质、资质。素养即平时修养而成的人的知识、能力、品德等。品质即人的行为、作风上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资质,一说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另说人的天资、禀赋。三为心理学所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综上可见,人的素质就是构成人身体和心理的主要因素,基本成份,结构和功能,即人的身心发展的基本质量。” 这说法还是令人费解的: 什么叫“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 “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云云的“素质”和“素质一指……二指……三为……”云云中“素质”为什么都叫“素质”呢? 什么叫“天资、禀赋”?它们和“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是一回事呢还是两码事? 上述说法不费解么? 娄赫民的《也谈素质教育》[2]则是如此解释“素质”的:“一个人素质是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的,如果个体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那么就决定了个体素质上必然存在着差异。” 到底什么是“素质”呢?没有讲个所以然。只是说一说“素质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素质就不同”;这等于没有对“素质”作任何解释。 燕国材在《素质教育问题研究》[3](下简称《研究》)中,则有较详细的对“素质”的论述。他是如此讲的: “人的素质即人的本质、本性。据此,人的素质自然也就应当包括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个方面。心理素质讲的显然是自然素质,仅涉及素质的一个方面。这样看来,素质的基本涵义应当表述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素质可以分为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类。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介乎生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之间的素质,可称为心理素质,它乃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合金’。” “素质的涵义已明。顾名思义,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大而言之,就是提高民族素质或国民素质;小而言之,就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既简且明的事,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 “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讲得多么明快!可是,《研究》的这番议论仍然令人费解: 何谓“人的本质”?《研究》在论述它的“教育人本论”时,曾这样说:“我所说的教育人本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学说为指导”。据此可知,《研究》所讲的“人的本质”是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的第六条中,对“人的本质”是这样讲的: “人的本质并不是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抽象的东西。人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4] 很清楚,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不包括“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包括《研究》所说的“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是“一个人生来固有的”。 《研究》把“人的本质即人素质”界定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这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是很不同的。《研究》的说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就逻辑而论,如果说“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心理素质”都是人的“素质”;那么,它们都应该具备有“素质”之所以为“素质”的“特点”或“属性”。什么是“素质”的“特点”或“属性”呢?照《研究》给“素质”所作的界定来说,这“特点”或“属性”就应该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 《研究》讲得十分清楚:“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纯先天因素的“自然素质”和纯后天因素的“社会素质”自然是不具备“素质”的上述“特点”或“属性”的。难道不是这样么?只有《研究》所说的“心理素质”符合它所作的“素质”的界定。 《研究》对“素质”所作的界定,和它对“素质”所作的分类是冲突的,其界定与其分类“打架,打得头破血流”!势不两立! 准上两点,我们认为《研究》并没有把它所说的“素质”的涵义弄明白。“素质”的涵义都未弄明白,就去讲“提高素质的教育”,这很令人费解。 二 “素质教育”一词的产生,是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产生的。故而论“素质教育”者总是要提到“应试教育”的;而且常常引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重要文件中的一段话作为论述“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这段话是这样讲的: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 这段话中两次使用了“素质”这个词。这段话中讲的“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是不是就是“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轨道”的意思呢?要弄清这点,首先要明白“素质”这个词,在文件中的含义。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开宗明义就这样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这里讲得很清楚,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特制定本纲要”;而没有讲“提高什么什么素质”。“水平”二字,一目了然,不需要作任何解释。 《纲要》就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六个重要问题,讲了五十条,怎样才能“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 在共五十条的论述中,有这样的带有“素质”一词和“水平”一词的一些话语:“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劳动者素质”,“政治和业务素质”,“政治业务素质”,“全民族的素质”,“全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思想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师素质”,“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国民素质”,“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 就《纲要》的全文来看,“素质”一词的含义,在这里就是“水平”的意思。“劳动者素质”、“民族素质”、“国民素质”、“教师素质”和“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等,都是指相应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的水平。“素质”就是“水平”之意。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中“素质”该如何解释?如果不把“素质”理解为“水平”,那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区别何在?只有把“素质”一词的涵义理解为“水平”,才符合《纲要》在开宗明义的第一段中所谈的“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意思。 “素质”一词在《纲要》中虽然使用了二十次,却没有“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影子。《纲要》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里的“转轨”云云,并不是讲的“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而是:使只注重文化科学知识、片面发展的、面向少数学生、死板枯燥的“应试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生动活泼、全面提高其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水平的全面发展教育。这是很清楚的。 全面发展教育,不同于所谓的“素质教育”。就是提倡、推行“素质教育”的论著,也不认为“素质教育”等同于全面发展教育。——如果二者等同,“素质教育”的提出就没有必要了。 毫无例外,凡是论述“素质教育”的论著,都要把“素质教育”与人所共知的全面发展教育“挂起钩来”,并论证“素质教育”如何如何比全面发展教育更科学更先进。——如果没有这种科学性先进性,“素质教育”还有什么值得提倡的必要呢? 有文章这样讲:所谓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它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5] “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这一事实,人所共知,在“素质教育”这名词出现之前,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任务。今天,把它说成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理由是什么? 又有人说:“‘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作为其基本内涵。[6] 事实是,在“素质教育”这一名词出现之前的许多年,在全面发展教育的理论中,就已把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水平,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涵了;而今却把此内涵说成是所谓“素质教育”的东西;请问:“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到底是一回事呢还是两回事? 上述问题都是需要认真回答的;不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就很令人怀疑。 三 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的阐述,燕国材的《研究》是较全面细致的;从“素质”的界定到“素质教育”的涵义、分类、基本特点以及其有效实施等等,都费去了许多唇舌;而且把他的“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结合论的学习理论”也揉了进去。 关于《研究》对“素质”的界定,上文已经讨论过了,不再赘说。在此,仅就其“学生主体论”和A=F(I•N)这个公式讲一点我们的鄙陋之见。 “学生主体论。即主张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有什么根据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研究》是如此说: “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成长发展的因素(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大系列,即外部(客体)因素(条件),简称外因;内部(主体)因素(条件),简称内因。……心理发展,这实质上仍为内外两因的相互作用……。条件——根据论。认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凡是外部的客体的东西转化为内部的主体的东西,就叫做心理内化,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品德……。从培养学生的角度说,在教育过程中,除学生主体属内因外,其余的一切因素,如政治要求……教师作用等等,都属于客体——外因范畴。这样看来,……以内因为依据,即札札实实地以心理内化论为关键,才能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从这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研究》把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动力”同“条件”的关系,弄混淆了。 “主体与客体”是“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7]故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学生所学习的东西就是客体。《研究》把学生的学习活动混同于教师的教育活动,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唯一主体。”这是不是概念混乱? “内因与外因”是“表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同条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8] 《研究》把学生的心理内化和教育活动混淆起来,把外因称“客体”,把内因称为“主体”,弄错了哲学范畴,“把张飞的胡子往岳飞的脸上安”,不知燕教授有何根据? 关于公式A=F(I•N),《研究》说:“公式中的‘其它条件’指客观条件,可用'E'来表示;'A'代表成功、成就;'F'为数学的函数关系;'I'代表智力因素;'N'为非智力因素。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成功,假定其客观条件是差不多的,那么,就是由他们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共同来决定的。同时,事实告诉我们,学生的智力因素本身是无所谓积极性的,只有非智力因素才有积极性。”“智力因素的积极性来自非智力因素。” 把《研究》这段解释和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有关说法与这个公式相对照,不难发现A=F(I•N)这公式的错误。 (1)《研究》讲得明明白白:“公式中的‘其它条件’可用'E'来表示。”不知有哪一位读者能够在A=F(I•N)中看见"E"?公式中根本没有"E",而要说有"E";这是怎么一回事? (2)根据众所周知的数学原理,A=F(I•N)中的"I"和"N"都是变量,不是常量,不是一个既定了的“定数”;可是,据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说法:“任何人的非智力因素都是后天培养、发展的结果。”[9]而人的智力水平则是“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10]“智力因素本身是无积极性可言的,只是非智力因素才具有积极性。”[11]可见,非智力因素是个变量,而智力水平则是一个“定数”,是一个常量。 例如,某学生学习三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成绩优秀,一门学科的成绩中常,一门学科的成绩低劣。照“IN结合论”理论来说:三门学科的成绩的差异的原因,不是该生的智力水平的问题(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是不会改变的);而是其非智力因素(如动机、兴趣、意志等等)的积极性的发挥与否的问题。 "I"(智力因素)既是一个“定数”,是常量,怎么又被塞进变量的行列,与"N"(非智力因素)混在一起,冒充变量呢?这不是“IN结合论”的论述,和其提出的A=F(I•N)公式之间的冲突么? 《研究》认为:“素质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人本论、学生主体论、心理内化论与IN结合论的理解与把握。”它又说:“学生主体论是教育人本论进一步的具本化。”“IN结合论又是心理内化论的进一步具体化。” 我们在上文已论证过“学生主体论”是个概念混乱的理论;如果“IN结合论”又是一个漏洞丛生的理论,我们教育工作者又将如何去把握《研究》所谈的“四论”呢?《研究》对“素质”的涵义都还没有讲清楚,就讲“素质教育的效果”,更不能使人捉摸了。何谓“素质”教育的“效果”? 窃以为,讲“素质教育”,论“素质教育的效果”,首先应该辨明什么叫“素质”?讲“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应该弄清“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教育的区别,不能把全面发展教育理论中的东西说成是“素质教育”的东西;如此,“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才有生命力,素质教育的理论才有可能建构起来成为一种新教育理论。 作者单位:四川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魏知 [1][2][3][6]《江西教育科研》,1995年,第1期;1995年,第3期;1996年,第4期;1995年,第6期。 [4]朱光潜:《美学拾穗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75页。 [5]柳斌:《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人民教育》,1995年,第7•8合期。 [7][8]《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1240页;第646页。 [9][11]燕国材主编:《非智力因素的理论实证与实践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1页;《前言》,第2页。 [10]燕国材、马加乐著:《非智力因素与学校教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4页。

先不扯别的现在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应试教育就是应试素质教育其实就是口号啥P用不顶那帮人敲锣打鼓坐着蜗牛喊素质教育不管啥教育有利益关系想解决问题就难受益者不让你啊?至于家长哪个家长不想让教育好点?没法子所以都得应试中国这个病已经恶性循环好多年了再循环下去后果人人皆知的

素质教育比应试教育重要。超博士精英汇一直提倡的是素质教育,是玩中学,所有课程的设置都是孩子正常的课程的有益补充,孩子在我们的课堂里更多地是培养兴趣、启发智力、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掌握另外一门语言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绝大多数内容都可以在课堂内消化掉,不会过多增加孩子的负担。随着孩子年纪的提高,在超博士所打下的基础就越发显现其功效了,孩子在高年级的学习里会更加容易接受,学习起来会更加轻松并且成绩的提高的速度会很显著。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孩子的性格和独立的人格。

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论文

素质教育比应试教育重要。超博士精英汇一直提倡的是素质教育,是玩中学,所有课程的设置都是孩子正常的课程的有益补充,孩子在我们的课堂里更多地是培养兴趣、启发智力、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掌握另外一门语言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绝大多数内容都可以在课堂内消化掉,不会过多增加孩子的负担。随着孩子年纪的提高,在超博士所打下的基础就越发显现其功效了,孩子在高年级的学习里会更加容易接受,学习起来会更加轻松并且成绩的提高的速度会很显著。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孩子的性格和独立的人格。

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论文

相同的是:都要考核文化知识不同的是:应试教育非常注重文化知识的教育和考核,而忽略了除文化知识以外的素质教育和考核而素质教育则是多方面要求学生,包括一直提倡的德智体美劳这些方面

周作云/李明刚 “素质教育”这个词,目前在学校生活中和有关文件、文章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可是其中的“素质”到底是什么东西?却有不同的解释。 一 到底什么叫“素质”? 郝文武在《素质教育之我见》一文中,[1]是这样说:“素质,一指事物本来的性质,二是指素养、品质、资质。素养即平时修养而成的人的知识、能力、品德等。品质即人的行为、作风上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资质,一说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另说人的天资、禀赋。三为心理学所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综上可见,人的素质就是构成人身体和心理的主要因素,基本成份,结构和功能,即人的身心发展的基本质量。” 这说法还是令人费解的: 什么叫“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 “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云云的“素质”和“素质一指……二指……三为……”云云中“素质”为什么都叫“素质”呢? 什么叫“天资、禀赋”?它们和“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是一回事呢还是两码事? 上述说法不费解么? 娄赫民的《也谈素质教育》[2]则是如此解释“素质”的:“一个人素质是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的,如果个体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那么就决定了个体素质上必然存在着差异。” 到底什么是“素质”呢?没有讲个所以然。只是说一说“素质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素质就不同”;这等于没有对“素质”作任何解释。 燕国材在《素质教育问题研究》[3](下简称《研究》)中,则有较详细的对“素质”的论述。他是如此讲的: “人的素质即人的本质、本性。据此,人的素质自然也就应当包括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个方面。心理素质讲的显然是自然素质,仅涉及素质的一个方面。这样看来,素质的基本涵义应当表述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素质可以分为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类。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介乎生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之间的素质,可称为心理素质,它乃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合金’。” “素质的涵义已明。顾名思义,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大而言之,就是提高民族素质或国民素质;小而言之,就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既简且明的事,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 “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讲得多么明快!可是,《研究》的这番议论仍然令人费解: 何谓“人的本质”?《研究》在论述它的“教育人本论”时,曾这样说:“我所说的教育人本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学说为指导”。据此可知,《研究》所讲的“人的本质”是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的第六条中,对“人的本质”是这样讲的: “人的本质并不是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抽象的东西。人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4] 很清楚,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不包括“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包括《研究》所说的“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是“一个人生来固有的”。 《研究》把“人的本质即人素质”界定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这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是很不同的。《研究》的说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就逻辑而论,如果说“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心理素质”都是人的“素质”;那么,它们都应该具备有“素质”之所以为“素质”的“特点”或“属性”。什么是“素质”的“特点”或“属性”呢?照《研究》给“素质”所作的界定来说,这“特点”或“属性”就应该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 《研究》讲得十分清楚:“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纯先天因素的“自然素质”和纯后天因素的“社会素质”自然是不具备“素质”的上述“特点”或“属性”的。难道不是这样么?只有《研究》所说的“心理素质”符合它所作的“素质”的界定。 《研究》对“素质”所作的界定,和它对“素质”所作的分类是冲突的,其界定与其分类“打架,打得头破血流”!势不两立! 准上两点,我们认为《研究》并没有把它所说的“素质”的涵义弄明白。“素质”的涵义都未弄明白,就去讲“提高素质的教育”,这很令人费解。 二 “素质教育”一词的产生,是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产生的。故而论“素质教育”者总是要提到“应试教育”的;而且常常引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重要文件中的一段话作为论述“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这段话是这样讲的: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 这段话中两次使用了“素质”这个词。这段话中讲的“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是不是就是“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轨道”的意思呢?要弄清这点,首先要明白“素质”这个词,在文件中的含义。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开宗明义就这样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这里讲得很清楚,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特制定本纲要”;而没有讲“提高什么什么素质”。“水平”二字,一目了然,不需要作任何解释。 《纲要》就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六个重要问题,讲了五十条,怎样才能“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 在共五十条的论述中,有这样的带有“素质”一词和“水平”一词的一些话语:“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劳动者素质”,“政治和业务素质”,“政治业务素质”,“全民族的素质”,“全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思想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师素质”,“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国民素质”,“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 就《纲要》的全文来看,“素质”一词的含义,在这里就是“水平”的意思。“劳动者素质”、“民族素质”、“国民素质”、“教师素质”和“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等,都是指相应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的水平。“素质”就是“水平”之意。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中“素质”该如何解释?如果不把“素质”理解为“水平”,那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区别何在?只有把“素质”一词的涵义理解为“水平”,才符合《纲要》在开宗明义的第一段中所谈的“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意思。 “素质”一词在《纲要》中虽然使用了二十次,却没有“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影子。《纲要》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里的“转轨”云云,并不是讲的“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而是:使只注重文化科学知识、片面发展的、面向少数学生、死板枯燥的“应试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生动活泼、全面提高其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水平的全面发展教育。这是很清楚的。 全面发展教育,不同于所谓的“素质教育”。就是提倡、推行“素质教育”的论著,也不认为“素质教育”等同于全面发展教育。——如果二者等同,“素质教育”的提出就没有必要了。 毫无例外,凡是论述“素质教育”的论著,都要把“素质教育”与人所共知的全面发展教育“挂起钩来”,并论证“素质教育”如何如何比全面发展教育更科学更先进。——如果没有这种科学性先进性,“素质教育”还有什么值得提倡的必要呢? 有文章这样讲:所谓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它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5] “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这一事实,人所共知,在“素质教育”这名词出现之前,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任务。今天,把它说成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理由是什么? 又有人说:“‘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作为其基本内涵。[6] 事实是,在“素质教育”这一名词出现之前的许多年,在全面发展教育的理论中,就已把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水平,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涵了;而今却把此内涵说成是所谓“素质教育”的东西;请问:“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到底是一回事呢还是两回事? 上述问题都是需要认真回答的;不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就很令人怀疑。 三 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的阐述,燕国材的《研究》是较全面细致的;从“素质”的界定到“素质教育”的涵义、分类、基本特点以及其有效实施等等,都费去了许多唇舌;而且把他的“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结合论的学习理论”也揉了进去。 关于《研究》对“素质”的界定,上文已经讨论过了,不再赘说。在此,仅就其“学生主体论”和A=F(I•N)这个公式讲一点我们的鄙陋之见。 “学生主体论。即主张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有什么根据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研究》是如此说: “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成长发展的因素(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大系列,即外部(客体)因素(条件),简称外因;内部(主体)因素(条件),简称内因。……心理发展,这实质上仍为内外两因的相互作用……。条件——根据论。认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凡是外部的客体的东西转化为内部的主体的东西,就叫做心理内化,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品德……。从培养学生的角度说,在教育过程中,除学生主体属内因外,其余的一切因素,如政治要求……教师作用等等,都属于客体——外因范畴。这样看来,……以内因为依据,即札札实实地以心理内化论为关键,才能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从这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研究》把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动力”同“条件”的关系,弄混淆了。 “主体与客体”是“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7]故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学生所学习的东西就是客体。《研究》把学生的学习活动混同于教师的教育活动,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唯一主体。”这是不是概念混乱? “内因与外因”是“表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同条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8] 《研究》把学生的心理内化和教育活动混淆起来,把外因称“客体”,把内因称为“主体”,弄错了哲学范畴,“把张飞的胡子往岳飞的脸上安”,不知燕教授有何根据? 关于公式A=F(I•N),《研究》说:“公式中的‘其它条件’指客观条件,可用'E'来表示;'A'代表成功、成就;'F'为数学的函数关系;'I'代表智力因素;'N'为非智力因素。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成功,假定其客观条件是差不多的,那么,就是由他们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共同来决定的。同时,事实告诉我们,学生的智力因素本身是无所谓积极性的,只有非智力因素才有积极性。”“智力因素的积极性来自非智力因素。” 把《研究》这段解释和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有关说法与这个公式相对照,不难发现A=F(I•N)这公式的错误。 (1)《研究》讲得明明白白:“公式中的‘其它条件’可用'E'来表示。”不知有哪一位读者能够在A=F(I•N)中看见"E"?公式中根本没有"E",而要说有"E";这是怎么一回事? (2)根据众所周知的数学原理,A=F(I•N)中的"I"和"N"都是变量,不是常量,不是一个既定了的“定数”;可是,据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说法:“任何人的非智力因素都是后天培养、发展的结果。”[9]而人的智力水平则是“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10]“智力因素本身是无积极性可言的,只是非智力因素才具有积极性。”[11]可见,非智力因素是个变量,而智力水平则是一个“定数”,是一个常量。 例如,某学生学习三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成绩优秀,一门学科的成绩中常,一门学科的成绩低劣。照“IN结合论”理论来说:三门学科的成绩的差异的原因,不是该生的智力水平的问题(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是不会改变的);而是其非智力因素(如动机、兴趣、意志等等)的积极性的发挥与否的问题。 "I"(智力因素)既是一个“定数”,是常量,怎么又被塞进变量的行列,与"N"(非智力因素)混在一起,冒充变量呢?这不是“IN结合论”的论述,和其提出的A=F(I•N)公式之间的冲突么? 《研究》认为:“素质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人本论、学生主体论、心理内化论与IN结合论的理解与把握。”它又说:“学生主体论是教育人本论进一步的具本化。”“IN结合论又是心理内化论的进一步具体化。” 我们在上文已论证过“学生主体论”是个概念混乱的理论;如果“IN结合论”又是一个漏洞丛生的理论,我们教育工作者又将如何去把握《研究》所谈的“四论”呢?《研究》对“素质”的涵义都还没有讲清楚,就讲“素质教育的效果”,更不能使人捉摸了。何谓“素质”教育的“效果”? 窃以为,讲“素质教育”,论“素质教育的效果”,首先应该辨明什么叫“素质”?讲“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应该弄清“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教育的区别,不能把全面发展教育理论中的东西说成是“素质教育”的东西;如此,“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才有生命力,素质教育的理论才有可能建构起来成为一种新教育理论。 作者单位:四川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魏知 [1][2][3][6]《江西教育科研》,1995年,第1期;1995年,第3期;1996年,第4期;1995年,第6期。 [4]朱光潜:《美学拾穗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75页。 [5]柳斌:《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人民教育》,1995年,第7•8合期。 [7][8]《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1240页;第646页。 [9][11]燕国材主编:《非智力因素的理论实证与实践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1页;《前言》,第2页。 [10]燕国材、马加乐著:《非智力因素与学校教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4页。

有一件小事,困扰了我很长时间,直到现在也无法做出判断。有一天,我去上辅导班,等了很久才等来10路车。车上早已没有座位,大家都站着,扶着把手或椅背。车行到下一站,上来了一位面色红润的老人。他踱过来扶住椅背,面对一位坐着的青年。这时,青年赶紧起身给老人让座。本来这是件很简单的事儿,年轻人让座,老人坐下不就完了嘛!可是,这位老人偏偏不坐。他摆摆手说:“不用,不用,我身体很好,站着就行。”年轻人坚持让座,老人坚决不坐,来来往往推让了好久。最后,他只好坐了回去,老人仍站在旁边。车行到下一站,上来了很多人。他们看着手扶椅背的老人和坐在老人面前的青年,脸上露出或愤怒或鄙视的神情。这青年也不傻啊,自然有所察觉,他显得如坐针毡,很不自在。这时,一位妇女大着嗓门说:“有些人真没素质,连座都不给老人让,哼!”其他几位刚上来的乘客也加入了责难的行列,纷纷指责青年人缺乏修养,丢失了尊老的传统美德。青年满面通红,也不申辩,赶紧起身低着头走向了后门。车一直向前行驶,老人依旧固执地站着,那个座位也就一直空着。尽管大家可能都很疲惫,但没有一个人去坐。老人也许真的不喜欢坐,但他站在那里,却让青年无辜受到别人的指斥,而他的身体,无形中也成了疲累的人们与那个座位间的一堵墙。面对这种情景,我困惑了,真不知道究竟该责怪这位老人呢,还是该谴责那些不了解实情而“仗义执言”的人,或者应该重新评判我们的传统道德?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类似的状况,又该如何去做,是顶着别人的指责和鄙视继续坐着,还是拖着疲惫的身子眼巴巴地看着那个舒适的空座位?其实,仔细想想,被误会的青年没有错,老人没有错,“仗义执言”的乘客没有错,我们的传统道德也没有错。到底哪儿不对劲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所以就一直困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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